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11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中邮保险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邮保险河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2.1项目概况:中邮保险河南分公司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业绩、擅长项目、人员配备等因素拟选择二名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公司的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中邮保险河南分公司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主要服务于工程、服务、货物等综合类招标活动。

  2.3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委托人已经委托但尚未招投标结束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委托期满,如合作双方无异议,经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2.4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注:服务期限到期后,招标人有权与履约良好的招标代理单位续签代理合同,可续签本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法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招标代理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本项目合同的业绩案例,(以发布中标公示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项目单项中标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业绩)不包含与中邮保险合作的业绩。

  3.4团队配备及要求,拟委派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能少于5人,委派负责人1名,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二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的情况;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10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9年 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30。在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2118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料、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业绩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审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5. 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3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30。在   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2118房间 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4 月 2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楼 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21层2118房间

  联 系 人:赵玉洁

  电    话:0371-69333310         

  2019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