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普服营业网点视频监控联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4-18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普服营业网点视频监控联网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普服营业网点视频监控联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各乡镇邮政网点;

2.3 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530万元;

2.4 项目内容:

为推进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推广应用,加快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结合公安部下发的《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GA1468-2018),对邮政普服营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建设网点数约为950个网点,其中建设网点包括约945个邮务网点,城市揽投站30个。最终采购量按实际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3.1、3.2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1-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提供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记录;

(6)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7年3月-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备案证;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接受制造商直接投标、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视频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和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所投视频监控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上海)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3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扣除该中标候选人全额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04月18日~2019年04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7.1.1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1.2 湖南省外投标人另提供湖南省内分公司营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1.3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备案证(加盖公章);

7.1.4 提供2017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提供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身份证原件当场查验后退还;

 投标人所提交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未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三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现场报名,并进行基本资格审查。以上报名资料均需留一套胶装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前请先与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联系。

    7.2 投标人在报名现场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采取传真书面回复,投标人收到答疑回复后需在24小时内加盖公章回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紫薇华天大酒店13楼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与王家湖路交汇处)。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09:00分,开标地点为紫薇华天大酒店13楼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与王家湖路交汇处)。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相关网站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3787782689   邮箱:1129446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