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包裹外包揽收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包裹外包揽收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招标编号:JSszCG-2019-02-25
2、项目概述: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包裹外包揽收服务进行采购。
3、招标内容:苏州市三个区域的包裹外包揽收服务。
本次招标包含3个分包:
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年包裹数量 |
包1 |
北区(相城区)包裹外包揽收服务 |
根据采购人苏州北区(相城区)范围内客户揽收点,投标人负责安排人员和车辆到揽收点进行揽收、扫描、称重、粗分、装车并运输至处理中心,一年期。 |
2555000 |
包2 |
东区(姑苏、园区)包裹外包揽收服务 |
根据采购人苏州市东区(姑苏、园区)范围内客户揽收点,投标人负责安排人员和车辆到揽收点进行揽收、扫描、称重、粗分、装车并运输至处理中心,一年期。 |
3650000 |
包3 |
西区(虎丘、吴中区)包裹外包揽收服务 |
根据采购人苏州市西区(虎丘、吴中区)范围内客户揽收点,投标人负责安排人员和车辆到揽收点进行揽收、扫描、称重、粗分、装车并运输至处理中心,一年期。 |
587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等内容。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可开具运输服务类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1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薛芳,025-83538786;
5.4、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616249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招标文件每个分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7F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郝大庆,025-83631501。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
联系人:卢山
电话:151517917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郝大庆
电话:025-8363150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320006647018170044593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