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请报价人按照下表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1.采购编号: CPEL-GKXJ2001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内容:2020-2021年度信息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本项目涉及到的8包维保均为原厂服务,原厂可授权代理参与本次采购。具体如下。
包号 |
维保项目 |
原厂商 |
本次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1 |
IB交换机 |
Mellanox Technologies Distribution,Ltd |
2020/10/1 -2021/9/30 |
共22台设备需维保,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2 |
Radware负载均衡器设备 |
睿伟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20/10/1 -2021/9/30 |
共2台设备需维保,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3 |
B2B网关 |
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一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4 |
速递85、物流平台、官网与查询等系统 |
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三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5 |
11183客服系统、国际客服系统、主动客服系统、客服质检信息系统、详情单系统、自助客户端系统、理赔系统 |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七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6 |
营销统计系统 |
厦门宏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一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7 |
商用仓储软件 |
北京邮科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一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包8 |
电商仓储信息系统 |
上海富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1 -2021/12/31 |
一套软件,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谈判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5.4报价人如为原厂代理人,报价人须具有原厂商授权。
5.5报价人应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5.6报价人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请将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附件1),将以上两文件的电子版(营业执照需扫描件)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
采购人收到以上两文件核实无误后,将本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报价人邮箱发送。报价人如参与本项目,请第一时间(最迟不晚于6月15日17:00)邮件回复确认参加,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视为不参与。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3)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
联系人:李冉
联系电话:010-68855207/13269328797
邮箱: liran_ems@163.com
7.报价人如有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应于2020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0:00时前同时以下述两种形式提交,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
1) 加盖报价人单位印章的PDF扫描件;
2) 可编辑版本的OFFICE格式的WORD文件。
8.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6日9:00
2)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821会议室
3)文件递交方式:
直接送达或邮寄。邮寄的报价以采购人收到为准,逾期送达或逾期收到的邮寄件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李冉 13269328797,请用EMS邮寄)。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联系人: 李冉
电 话: 010-68855207/13269328797
传 真: 010-68855359
邮 编: 100031
邮 箱: liran_ems@163.com
注:
(1)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的异议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询价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2)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报价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成交方式等)报价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如某包报价人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采购人有权取消本包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