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斗门站台邮件搬运业务外包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0-07-24来源:中国邮政网
各供应商:
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斗门站台邮件搬运业务外包”项目补充如下:
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第三条“(二)当月业务外包费用低于28000元(含税)时,按28000元(含税)支付业务外包费用。”修改为“(二)当月业务外包费用低于27000元(含税)时,按27000元(含税)支付业务外包费用。”。
询价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