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江西营销中心直营信贷网点装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0-D-E10952),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计划工期:50日历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2.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江西省、南昌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运输、包安装、包培训及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包验收通过、不含向建设、消防等部门报建报验费,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质保期承诺期满。综合单价包干;
1.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邮消费金融江西营销中心直营信贷网点,建筑面积为182.07 ㎡,设计范围涉及室内装饰、强电、弱电、空调布置等,装修范围包括一楼天棚、墙面、楼地面的装修,办公管理用房室内装修包括楼地面、墙面、柱面、天棚、内门窗、轻质隔墙、细部等,不包括活动家具、窗帘、饰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216,267.4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4,571.46元,暂列金额为1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要求:须具备自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按合同签订日期,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截图(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购买文件”。
3.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3.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2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备用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备用光盘不得加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3.本项目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
4.4.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
六、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
6.1本次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投标。
6.2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CA证书办理详见【登陆】界面的【CA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6.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需及时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网(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相关的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81号
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2236102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彭小姐
电 话:13570716475
电子邮件:gczx_zbywb@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0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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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