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全省网点(处理中心)LED显示屏及营业厅信息屏年度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DHC-CSXCG20-53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3 投标人须为具备显示屏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提供显示类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更正为:
“6.3 投标人须为具备所投显示类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显示类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原招标公告中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8.1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更正为:
“8.1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四、本更正公告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联系邮箱。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的条款同时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