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应答人:
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城北、城东、后宅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POST-FW-20048)作如下澄清:
一、原2.8服务地址:由响应人自行提供相对应片区的集包作业区域,场地须符合邮政9.6米车型车辆的进出、靠位、装卸邮件的要求;如场地是自有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如场地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的期限必须覆盖本次采购合同的时间。
澄清为:由响应人自行提供相对应片区的集包作业区域,场地须符合邮政9.6米车型车辆的进出、靠位、装卸邮件的要求;如场地是自有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如场地是租赁的,成交结果公布后10天内提供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的期限必须覆盖本次采购合同的时间。
二、原7.提交报名材料(5)标书费缴纳凭证。
澄清为:(5)标书费缴纳凭证。标书缴纳费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三、原磋商文件中的相同内容相应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