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市本级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HW-2002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市本级2021年春节慰问品项目;
2.项目编号:TZPOST-HW-20020;
3.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春节前对本级员工进行慰问,拟实施采购年货项目;选择1家成交单位。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合同包1预估采购额16.925万元,合同包2预估采购额28.767万元,预估总采购额45.692万元。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 |
配货时限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元) |
合同包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春节慰问品大礼包采购 |
桂园 |
≤18元/500G |
940 |
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10天内配送到位 |
16920 |
红枣 |
≤11元/500G |
940 |
1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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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 |
≤38元/500G |
605 |
2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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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 |
≤30元/400G |
335 |
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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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核 |
≤16元/500G |
335 |
5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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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肉 |
≤28元/500G |
605 |
16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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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 |
≤40元/500G |
940 |
3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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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 |
≤20元/500G |
940 |
1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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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 |
≤22元/500G |
605 |
1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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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枣 |
≤28元/750G |
605 |
16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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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合计 |
169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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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春节慰问品其他年货采购 |
葵花籽油 |
≤55元/(1.8L*2) |
335 |
18425 |
|
生态大米 |
≤48元/5KG |
940 |
4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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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柚 |
≤65元/4KG |
605 |
39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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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礼盒 |
≤105元/礼盒 |
605 |
63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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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礼盒 |
≤55元/礼盒 |
335 |
18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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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米糠油礼盒 |
≤85元/(1L*4) |
1210 |
10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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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合计 |
287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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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货物采购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
(2)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3)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
其应答将被否决;
(4)外包方式:不设;
(5)服务地址:
市本级之外及本部配送至市分公司总部:台州椒江中山西路292号邮政大楼;
市本级三个分公司由中标方直接配送:①椒江分公司:椒江解放南路295号;②黄岩分公司:黄岩青年西路151号;③路桥分公司:路桥腾达路1010号;
(6)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7)采购商品的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或初级农产品等一切合法经营的商品、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相应内容;
(3)投标人具备相关项目类似经验一年以上,并须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采购方式及原因
本次采购方式:拟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的相关规定,有效应答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后,有效应答人仍少于3个的,且只有2个的,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七点规定,可继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后,若应答人大于等于3个,但经评审后有效应答人不足3个的,由磋商小组进行确认,如剩余有效应答人仍具有竞争性的,或适用邮政企业的,则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若有效应答人仍少于3个的,且只有1个应答人的,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四点规定,可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原因:按照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应当进行公开采购,同时,公开采购也便于我公司获得更多的潜在应答人,采购到最优质的物资和服务,且本项目采购金额低于100万元公开招标线,为灵活采购流程,故选取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 2020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5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TZPOST-HW-20020-供应商名称-文件费);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部分;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部分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八.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包1按3000元/家收取,包2按5500元/家收取;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HW-20020-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88833380
电子邮件:994273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