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项目名称:汉中市镇巴县分公司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拟采购的内容的说明:总费用81.95万元,在汉中市镇巴县分公司物流仓储分拨中心二层主体加建第三层。新增总面积745平方米。目前已经通过设计单位的设计验算,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2.由一家施工单位施工,便于施工质量责任界定;3.对该项目前期建设追加配套补助资金,增加配套面积(即在原新建两层基础上增加一层)。为满足该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物流仓储项目任务,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0-12-25 至 2021-01-01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029-89580690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使用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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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汉中市镇巴县分公司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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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人民币捌拾壹万玖千伍佰元整(¥819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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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论证意见 |
1.本项目属追加投资计划,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2.便于施工质量、安全责任界定、工期规模管控。 3.施工单位的机构资质、行业经验、行业口碑属诚信单位。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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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刘俊峰 |
职称 |
助理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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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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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论证意见 |
1.由一家施工单位施工,便于施工质量责任界定。2.根据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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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军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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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省分公司企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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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论证意见 |
1. 根据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邮政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函》的要求,对该项目前期建设追加配套补助资金,增加配套面积(即在原新建两层基础上增加一层)。为满足该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物流仓储项目任务,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原施工单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正在进行室内装饰和安装,满足工程的配套性和延续性,且项目竣工后也有一套完整的验收资料,清晰地界定工程质量责任,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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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冯蓉 |
职称 |
助理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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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省分公司办公室 |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