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电子产品跨境公铁联运及中山始发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YWL-2021020-FJC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一个标包,二个标段。标段一为电子配件产品中山始发至厦门/成都的陆运运输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先签订2年,到期后可顺延1次,每次顺延1年;标段二为电子产品成都/昆山至越南往返公铁联运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先签订1年,到期后可顺延1年,最多不超过2次;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含从启运地到目的地的提货、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配合客户做好货物报关清关工作及根据客户指示完成配送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均与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2、采购内容:
包号 |
标包名称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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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表编号 |
报价表名称(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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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产品跨境公铁联运及中山始发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1-1 |
中山始发陆运运输报价表 |
1-2 |
跨境公铁联运运输报价表 |
注:
(1)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同一个“报价表编号”的报价为整体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各个报价表编号格式进行单价填报,单价外数据均不得更改,对选定的“报价表编号”填报时不得拆分、漏报、不报。报价表中如有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报价、无效投标处理。
(3)为方便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各个“报价表编号”进行报价,报价表中的货量为暂估数量。供应商按预估货量填报得出的总价为预估总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各个合同包的报价表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5)此次采购项目一个标段编号(报价表编号)确认成交一名供应商,一名供应商可同时中多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依法缴纳)。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行业经营或代理许可证(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航线授权书、航空运输资质等)。
(7)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标段2需同时具备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本项目磋商形式采用电话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进行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并将最终报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或传真至评标现场供评委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其他约定: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尤女士
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
邮编:361015
项目联系人: 柯先生
电 话:0592-5779583
--户名: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湖支行
--账 号:129680100125788888
--电子邮件:6324977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