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YXA-2023-01100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定制家具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7月1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公告内容中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现变更为:1.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
1.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1.9、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5737150262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23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