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罗山县电子形象标识牌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罗山县电子形象标识牌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6.1万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邮政信阳市分公司罗山县电子形象标识牌采购项目,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及售后全过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3)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质保期:一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中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及装饰材料销售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二十六街龙飞山城一期3号楼信房集团13楼1316室。
3、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
(2)上述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15时1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新二十六街龙飞山城一期3号楼信房集团13楼1312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
联系人:许春光
联系方式:0376-62213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段子羽
联系方式:0376-8181111/13683767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