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谈判条件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中邮医药供应链项目增配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谈判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1谈判编号:ZYXA-2023-01139
2.2本项目谈判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中邮医药供应链项目增配电动叉车采购,(具体详见第二章“谈判需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4质保期:一年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3.1.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1.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完整版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4.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9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报名方式(任选其一):1、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zyzbxa006@163.com邮箱内,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果有),通过审核的单位,我公司将发送回执函。
4.2 报名所需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
4.3 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63714338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四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中南邮政集散中心11楼1117室
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737150262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