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二、项目编号:AXHN-2023-227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新乡县分公司各支局、办公大楼各单位等场所用于生产、办公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等维护,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电子设备等维护的定点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两年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金额:约19.5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8)开标前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网上电子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2822313753@qq.com邮箱内,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方式/邮箱)、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支付宝转账形式缴费收款账号13592476364,转账备注供应商简称、投报项目简称,由于供应商转账账号输入错误导致的财产损失概不负责),售后不退。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与化工路交叉口向北200路西柏维酒店7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孙老师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189号
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普惠路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 1 号楼 A 座 2208 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92476364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