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要通信局本部生产场地防盗窗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要通信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要通信局本部生产场地防盗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要通信局本部生产场地防盗窗改造项目
1.2 项目概况:改造生产场地(面积约133平方米)所有防盗窗(含拆除在用防盗窗),并加装金刚纱窗144个(不低于304厚度及材质)。
1.3 建设地点:郑州市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2 工期: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获取。
备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原件,和满足本公告“3.1——3.10”的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要通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850950
邮 箱:hnxdzxgs@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