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县分公司柳屯支局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编号:ZYXA-2024-01008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濮阳县分公司柳屯支局改造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4)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完整版报告)
(10)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打印页)。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提供承诺书)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以上需提供承诺的内容,格式自拟落款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zyzbxa008@163.com邮箱内,通过审核的单位,我公司将发送回执函,我单位接受报名时只核对报名材料是否齐全,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注:投标单位发送报名资料时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
4.3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4 报名时只核对材料是否齐全,不对投标人的承诺格式进行审验。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单位地址:濮阳市濮上路199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393-693302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737150262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