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设备安装及劳务外包服务

2024-05-28来源:中国邮政网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2024-2025年度设备安装及劳务外包服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资金已全部就位,具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述、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设备安装及劳务外包服务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采购范围:设备安装、维护及其他工程安装服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后《承诺书》);

  3.4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发生恶劣诉讼及仲裁;(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后《承诺书》)

  3.5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出现安全质量纠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后《承诺书》)

  3.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后《承诺书》)

  3.7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如未取得审计报告,则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8供应商需自行完成相关工作,不允许外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业绩良好。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今)有多个与本次采购需求相似的大型项目主要物流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的成功实施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至少包括客户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实施内容,项目工期等)不能隐去。

  3.10包3的供应商须具备在北京市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能力(不含委托其他单位代缴)。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及方式

  4.1.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1.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2中采购人提供的邮箱地址,并通过电话与采购人进行确认。

  4.1.3经过采购方确认后,采购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提供正确的邮箱地址),完成采购文件领购。

  4.2通讯方式

  采购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5号407室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8018668495

  电子信箱:luwei@cpte.com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

  5.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递交:潜在供应商可选择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现场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4楼会议室)或快递递交(收件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采购部,陆先生收,18018668495)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5.3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除纸质版响应文件外,潜在供应商另需递交电子版相应文件,递交邮箱:luwei@cpte.com。电子版文件需打包加密,密码在磋商开始前提供,内容应与纸质版文件一致。电子版文件的命名规则为:2024-2025年度设备安装及劳务外包服务响应文件-2024-ZYKJ006-应邀单位全称。

  5.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附:

  承诺书

  致: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

  我方在此声明:

  • 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 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我方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发生恶劣诉讼及仲裁;
  • 我方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出现安全质量纠纷;
  • 我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被发现与事实不符,我方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

  1. 采购方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认定;
  2. 如我方已中选,采购方可以取消我方中选资格并扣除磋商保证金;
  3. 如我方已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购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保函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我方愿意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