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安全保卫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AED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本部AED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03-06-04F-2024-D-E21879
1.3 采购内容:AED体外除颤仪采购。液晶屏款7台,基础款10台,掌中宝款2台,多功能AED存储柜(17寸视频立柜)4个,应急箱4个,挂壁箱13个。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交货期限:15日历天。
1.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体外除颤器AED 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3 本项目接受体外除颤器AED 制造商和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声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供应商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2.4 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5 响应产品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扫描件),响应产品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6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提供包含查询时间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
2.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1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楼
3.3 售价: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报名材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整理成册盖单位公章后胶装),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本项目采购文件费发票可提供电子发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点30分。
4.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楼第一会议室。
4.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项目咨询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安全保卫部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传华 联系电话:13523507020
联系人:毛二辉 联系电话:18300691161
联系人:高宁 联系电话:13526630671
电子邮箱:18300691161@139.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