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2025-2027业务档案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来源:采购平台

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2025-2027业务档案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2025-2027业务档案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07-04A-2025-D-E11479)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采购1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档案外包服务,项目预算39.49万元(含税)。

(一)服务内容

1.档案整理:契约、保全、理赔档案资料的登记、分类、核查、异物处理、装盒、上架及问题件反馈;续期退信、面访等档案资料整理;

2.档案寄存:需寄存移交档案资料的下架、登记、装箱、录入、送取、消杀/熏蒸、上架、存储、调阅、查阅等。

3.根据分公司业务需求,需提供的其它服务:分公司其他档案的整理、协助甲方处理上级机构或监管机构的抽检工作、包括节假日提供服务等。

(二)服务地点

档案整理工作在分公司,档案存储在沈阳市及周边。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8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税凭证,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财务要求

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三)诚信要求

1、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截图)

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的截图)

3、供应商承诺未曾在中邮保险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并提供承诺函。

(四)其它要求

1、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文件款请采用汇款方式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见“七、采购人的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注2:报名时须上传供应商的文件款汇款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如因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时,对已购买过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四、磋商保证金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交总额为人民币6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供应商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6日9时00分

(2)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皇姑万象汇南侧)利星行广场90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①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②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代理机构集中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进行远程签到及解密。

注:供应商须在截止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电子版上传的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如不相同以纸质版为准)。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或未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作否决响应处理。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

七、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联系人:王敬党    联系电话: 024-679966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

联系人:王瑞    电话:13804070202

邮箱:13804070202@139.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11479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