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
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就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名称: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NNYQ-2025005
3、 项目概述:根据工作需要,需采购1台痕量爆炸物探测仪设备。
4、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内容为1台痕量爆炸物探测仪设备。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产品保修期限为 1 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
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区分公司和项目实施地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公司。
(三)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供货商应具备生产厂家相关授权许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所投产品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五)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8月25日。(不含周末)
(二)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南宁邮区中心东头办公室402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邮寄。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09时30分。
2)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四楼402。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 唱价:
(1)唱价形式:现场唱价
(2)唱价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时35分。
(3)响应文件递交及唱价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
邮 编:530001
采购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0771-289751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