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位设备采购项目】采前公示

2025-08-21来源:采购平台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位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CZ-C-25290465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北斗定位终端183台用于对公务用车的行车轨迹等进行管理,由于采购人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公务用车与生产车辆共用同一个管理系统。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研发公司,系统主要对生产车辆的行车轨迹等进行管理,为了保证车辆管理系统的一致性,鉴于此,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三)合同期限:2年。

(四)预算:19.032万元。

(五)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送抵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上门安装,全省各州市及县邮政分公司。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4条第(三)点,“(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

  三、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应答。

4、与邮政有投资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应答人被招标人/采购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应答资格,或纳入招标人/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应答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应答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应答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供应商/应答人与招标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现予公示3日(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异议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异议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253707011@qq.com,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13楼1308室

项目联系人:胡工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23室

项目联系人:付进  郭春霞  

联系电话:0871-68334060

 

  2025年8月21日